又有新补贴,实施细则来了!

2025-05-23 11:24:00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具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具体补贴标准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车补贴11万元;更新车辆为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车再补1万元。更换全套车辆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金额不得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最高补贴4.2万元。


《实施细则》要求,补贴资金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以旧换新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对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已提交补贴资金申请但未拨付资金的,经审核通过后按本《实施细则》明确的标准执行。补贴申请需通过“城乡客运综合业务管理与绩效评价系统”填报。

城乡客运综合业务管理与绩效评价系统:

ky.motcats.com.cn

此外,《实施细则》还进一步细化了资金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加强资金和绩效工作管理。


来源:内蒙古交通运输厅运输服务处


美编:吕汶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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