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没有结果 还能要回20万元彩礼吗

2025-07-27 19:11:00

不久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恋财产纠纷案件。

刘先生与何女士有一段黄昏恋情。在他俩相恋两年后,刘先生给对方转账了20万元彩礼钱。不久之后,刘先生因病去世。刘先生的女儿把何女士诉至法院,想要回这笔彩礼钱。但是何女士却声称,两人从来没有约定过这20万元是彩礼,因此不能退还。

以为遇到黄昏恋

向对方转账20万元

2018年的时候,刘先生的妻子去世了。在之后的几年里,刘先生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人,直到2021年他遇到了何女士,并想要和她结婚。

刘先生跟何女士谈了很多次,最终确定下来,刘先生给何女士50万元,并把石景山的房子写她的名字,先转20万元给她。2023年2月9日,何女士向刘先生提供了她的银行卡号,第二天,刘先生就向何女士转账了20万元。

之后,刘先生认为何女士对自己态度冷淡、爱搭不理,就没有继续给她转钱。直到2023年6月,刘先生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不幸被诊断出患有癌症。

2023年6月至10月期间,刘先生因病情反复多次住院治疗。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显示,刘先生除了对何女士嘘寒问暖,还多次在微信中表达失落情绪:

“忙什么呢?一点音讯都没有。”“咱们大概有100多天没见面了吧。”“我住院已经七八天也没有看到你的身影,真是很难过。”

然而,面对刘先生的问候和期待,何女士却时常不予回复,或是以“姐姐生病离不开人”为由,表示自己没时间前去探望。

原告律师表示,刘先生认为在自己患病期间,何女士并没有给予他应有的关心和陪伴,微信联系时常得不到回复,住院期间何女士也仅探望过一次。

临终前老人立遗嘱:要回彩礼钱

在2023年10月份的时候,刘先生可能感觉到何女士对他的心意并没有他想的那么好,就开始后悔转账20万元这件事了,给他的女儿留下了一个遗嘱,然后还找了两个见证人,同时也想委托律师去起诉何女士要回这20万元。

刘先生在委托他人代书的遗嘱中写道:“我先转给她20万元作为聘礼,但是她拿了钱后态度反而越来越冷漠,我真看错人了,帮我把聘礼钱要回来。”

2023年10月24日,刘先生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追回此前转账的20万元钱。然而就在委托律师起诉的当天晚上,刘先生不幸离世。他的女儿作为唯一继承人,起诉要求何女士返还这笔20万元的彩礼钱。

但是被告何女士却并不同意退还,她表示两人从来没有结婚的打算,这笔钱也不是彩礼,而是对方表达爱意的赠与,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原告刘女士认为,从刘先生与何女士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刘先生是以结婚为目的与何女士交往的,不仅经常向对方表达爱意,还积极为两人未来的共同生活做准备。

2022年6月17日,刘先生给何女士发送的微信中写道:“对于咱们的这段感情,我是真诚的,是认真严肃的,我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局。”两天后,刘先生又发送了这样一条信息:“北京人寿叫我去,明天一起去,听听他们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分析。” 除此之外,刘先生还向对方发送了标题为“二婚的妻子对丈夫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的链接。刘女士认为,这些证据都足以证明双方在讨论和筹备结婚的事宜。

但是,何女士表示,双方并没有结婚的打算,只是在谈恋爱。何女士还认为双方共同出游,会产生很多的花销,所以她认为刘先生向她转的20万元,其实有一部分是为了承担双方的花销支出。

法院支持原告主张,认定20万元为彩礼

法院认为,尽管在双方的聊天记录中没有出现“彩礼”这两个字,但可以看出刘先生向何女士表达了想要结婚的意愿,正是在这一前提下,才发生了后续向何女士转账20万元的行为。比如刘先生为了打消何女士的顾虑,跟何女士发了一些看到的法律文章,里面说的是二婚的妻子,对于二婚的配偶的财产也是享有继承权的。刘先生还多次表示想要跟她共同生活,并且说要为他们俩的共同生活去装修一套房子,这表明他们双方是有结婚的意愿的,所以法院认定20万元是彩礼。

那么,被告何女士是否应返还这笔钱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彭珍珍认为,刘先生和何女士既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也没有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何女士应当向刘先生返还这笔20万元的彩礼。虽然刘先生已经去世了,但是刘女士作为刘先生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她有权利继承请求权。

针对被告何女士提出的这20万元为双方共同花销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彭珍珍表示,关于何女士主张的双方共同花销,因为根据何女士提供的证据,没有办法证明跟这20万元有直接的联系,所以法院没有认定这部分有需要扣除的双方共同花销部分。

2024年11月4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由何女士返还20万元。

来源: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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